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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8:39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1〕15号)和《山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1〕16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科学选拔,保证质量,公平考核,全面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专业素质与水平、创新能力等并重,保证选拔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做出有创造性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1、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孝武小钢

成 员:吉意斌白晋华张志伟

2、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学科博导或教授随机抽取不少于5人组成,由学科秘书担任复试工作秘书。

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硕博连读考生

(1)硕士连读考生综合考评包括硕士期间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水平评价(提交论文中质量最高的一篇)和复试成绩三部分。

最终拟录取成绩=课程学习成绩情况(课程平均分)×15% + 发表的学术论文评价成绩×25% +复试成绩×60%。

(2)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以学校研究生院盖章的成绩单为评分依据;

(3)发表学术论文水平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详细见附件1。

(4)复试采取“现场题库抽题+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基本素质和专家问答四个方面,其中英语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基本素质为现场题库抽题,专家问答由专家现场提问。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 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具体复试内容及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2。

2、普通招考考生

(1)初试分数线原则上执行学校分数线,不再自行划线。

(2)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评包括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最终拟录取成绩=初试英语成绩×30% +初试专业课一成绩×20% +初试专业课二成绩×10% +复试成绩×40%。

(3)复试内容及评分及成绩要求同上述硕博连读考生。

3、复试时间地点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1)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时间:2021年6月1日下午4:30

复试地点:崇实楼-431

(2)普通招考考生

校外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6月6日下午3:00

复试地点:太谷区鑫隆大酒店(具体房间另行通知)

校内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6月6日下午5:00

复试地点:崇实楼-431

4、拟录取与公示

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排名由高低择优录取。报考资格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以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及时公示。

四、其他

本细则中其他未及事宜,均按《山西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1〕15号)和《山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1〕16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后。

林学院

2021年6月1日

  •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