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团学 >> 制度建设 >> 学生管理制度 >> 正文

学生管理制度

林学院关于加强“教风 学风 考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6月24日 17:29  作者:  点击:

林学院关于加强“教风 学风 考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教风、学风和考风是学院院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塑造健全人格,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加强“教风、学风、考风”(以下简称“三风”)建设活动。

一、建设目标

加强学院日常管理,推动“三风”建设,以教风带学风,以考风促学风,逐步建立健全“三风”建设规章制度,督促、引导师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工作和学习,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形成“勤学善思、文明修身、自强不息”的良好学习风气,形成“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客观真实”的良好考试风气,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诚信品质、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措施

(一)教风建设

1、教师要认真备课,提高授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灵活多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尽量将期末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做好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将学生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纳入学生考核范围,引起学生对课堂表现的足够重视。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在教风方面存在问题或有教学事故者,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原则上师生要在课前十分钟到达教室,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学生做好听课准备。

4、建立师生互动机制,各系要在每学期初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代表座谈会,教师每学期就所带课程与学生进行交流并征求意见,并做好交流记录备查。

5、做好听课评价反馈工作,采取个人反馈与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在听课结束后及时进行个人反馈,每一个月对全院听课评价汇总后在全院教师中进行集中反馈。

(二)学风建设

1、学生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堂准备。上课时应保持肃静,不得将食物带进教室,不得在上课时间睡觉或谈笑喧哗;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接听手机、发送信息、玩手机游戏等。

2、辅导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查课,每班每学期查课不得少于12次,并做好查课统计。

3、对缺课较多且教育后没有改进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取消考试资格进行重修。

4、建立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制度。辅导员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并做好听课记录;每月至少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了解学生课堂纪律等课程情况;对课堂表现较差学生,辅导员要以电话、信件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

5、分团委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班级活动,适时召开创建优良学风的主题班会、讲座、经验交流会,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6、积极倡导并推进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建设,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学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并不得宿舍进行酗酒、赌博,不得夜不归宿,为学生在课下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7、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学生从低年级开始逐渐建立就业竞争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提高择业竞争能力。

8、严格请假销假制度。校内事假,辅导员原则上不予批准;病假,需有医生开具证明,辅导员方可批准。学生请假条,只做分团委学生管理使用,教师课堂考勤可不必参考。

9、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考核,并探索实行弹性学分制管理。

10、高水平运动员,按学校总体安排参加训练、比赛等活动,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考核。

(三)考风建设

1、加大院级考试监考力度。监考教师务必尽职尽责,认真按照考务要求严肃监考。院领导、辅导员加强巡考力度,监督监考教师严肃监考,院领导每学期监考院级考试不少于2次。

2、考试开考前和试卷收发过程中,老师均不得让学生接触试卷。若老师违规,则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若学生违规,则视为作弊处理。

3、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监考老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立即责令当事考生停止答卷,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后离开考场。

4、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行为不规范的学生,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院内警告、院内严重警告、院内记过处分,填写院级处分表,记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处理。

5受院内处分的学生,取消一学年的评优、入党资格,停发已评的任何奖助学金,填写院级处分表,记入个人档案。

6、受两次(含)以上院内处分学生,将违纪情况提交学校,建议给予校级处分。

7学生党员受院内处分者,除按普通学生情况执行外,正式党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党内处分;预备党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延期转正处分至取消预备资格。学生干部受院内处分者,给予撤职处分。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院“三风“建设工作,学院决定成立“三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中心)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下大力气狠抓此项工作。

2、深化思想认识。“三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三风”建设活动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

3、班级学风考风要作为先进班集体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有违纪行为的班集体取消评定资格。

4、本方案自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起开始执行。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