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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1:25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既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又注重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保证选拔出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做出有创造性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专门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1、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等成员和学科负责人等组成。

2、林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由学院学科有关指导教师组成。

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初试分数线

初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分数线,不再自行划线,即英语60,总分190。

2、报到与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等,学院将对照学校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以复试。

报到时间:2019年6月11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到地点:崇实楼-326

报到联系人:陈 欣 代永欣

咨询电话:0354-6287125

3、复试

考生须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对照复试打分标准,从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培养潜能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满分记100分,其中外语能力15分,综合知识与专业学术水平和培养潜能共85分。

复试时间:2019年6月12日(周三)上午10:00开始;

复试地点: 崇实楼–431

4、体检

2019年6月12日上午8:00开始,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一张1寸近期照片到校医院空腹进行体检,交体检费50元。

5、复试录取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 =初试英语×30% +初试专业一×20%+初试专业二×10% +复试成绩× 40%

6、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按一级学科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纪录的,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及时公示。

林学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