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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院2023年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15:26  作者:  点击: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校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2024年秋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3)第13]文件要求,根据《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林学院2023年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

  长:周    武小钢

副组长:吉意斌  白晋华  张志伟

  员:陈欣  王卫锋  张梦弢  王升级  李媛

 

二、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分流对象为2022级林学类在校本科生,转专业至林学大类的学生也须参与此次专业分流。目前休学的学生不参加此次专业分流。

2022级林学大类分流的专业包括林学、林学专业(森林康养方向),共118人。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具体专业班级设置及拟接收人数如下(拟接收人数为相应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的上限,录满即止):

2023级专业分流后班级设置

大类名称

学生人数

分流专业

班级数

拟接收人数

林学类

118

林学

3

90

林学(森林康养方向)

1

30

 

三、分流程序

1. 发布专业分流方案

202345日前,学院发布年度专业分流方案。

2. 分流动员

202346—2022410日,各系主任在院团委辅导员的协助下,组织专业教师,面向2022级拟分流学生进行专业宣讲。

3. 填报志愿

2023411—2022415日,学生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在所属大类范围内填报志愿。2022级林学类需填报2个不同志愿不能不填写、少填写或重复填写志愿。

4. 分流录取

2023417—2022420日,学院分流录取。

1各专业首先按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少于专业拟接收人数时,学生被该专业直接录取。

2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拟接收人数时,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各专业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和加权学分成绩分别排序。按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平均成绩也相同,则按加权学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至大类内其他专业。

3未填报任何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以及少填或重复填写同一志愿且未达到其所填专业录取标准的学生,均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5. 结果公示

2023421日在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网页公示录取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其它说明

1.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加权学分成绩以截止年度专业分流工作起始日(校教务部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发布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成绩为准。

2. 按学院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若因休学未参加本次专业分流,须按复学后的分流实施方案进行分流。

3. 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理由(手写、亲笔签名),学院将认真核实处理,申诉电话0354-6285158吉老师)。

4. 专业分流结果经公示、上报学校后,不得更改。

5. 本方案由林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