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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网禁止“翻墙”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8:05  作者:  点击:

全体师生:

网络“翻墙”又称“破网”,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突破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请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网络“翻墙”行为的严重性,远离网络“翻墙”,依法依规上网,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建校园网络文明。

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