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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6:33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大行字【201435号,特制定林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林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员: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二、林学院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定专家组构成

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员:各专业相关教师代表5-7

 书:教学办公室主任(成绩核实)、相关辅导员(组织协调、思想政治把关)

三、报名:根据学校文件精神,通过班团会议、班会、班团群、班级群和学院网站等方式让每一名同学了解相关政策和报名要求,报名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相关报名材料的收集整理由相关辅导员负责。

四、评分与排序规则

(一)直通: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社会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

1、连续三年的一等专业奖学金奖获得者,且每学年均分不低于80分(10分);

2、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分在90分以上者(8分);

3、学术上富有创新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 (国际级10分、国家级8分、省级5分);其中省级期刊需为中文核心期刊

4、文艺、体育成绩特别优秀,在校运会破纪录,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者(国际级10分、国家级8分、省级5分、校级3分);

5、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国际级8分、国家级5分)。

注:第34、5点中各类支承材料及等级认定以学院专家组审核为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的各门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全班排名前10%(10分);

2.在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在各项竞赛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国际级10分、国家级8分、省级5分)

注:第2点中各类支承材料及等级认定以学院专家组审核为准。

(四)排序规则:

1、三好学生中,累计得分高者优先,累计得分相同时,优先顺序为1、2、3、4、5点;第1和第2点内依次考虑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学业表现成绩、学习成绩均分、综合测评排名、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及其他。

2、优秀学生干部中,累计得分高者优累计得分相同时,优先顺序为1、2点;第1点内依次考虑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学业表现成绩、学习成绩均分、综合测评排名、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及其他。

3、在学校要求指标范围内, “直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排序;“直通”在指标范内占“三好学生标。

4如有新增调剂指标,依次考虑依次考虑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学业表现成绩、学习成绩均分、综合测评排名、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及其他。

学业表现成绩=(本人学习成绩均分/本专业学成绩均分高值×(本专业学生人数-本人专学习成绩排名+1)/本专业学生人数×100

五、其他特殊情况,由林学院本科生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专家组提交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本评定细则2024年9月修订,由林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领导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的变动进行相应修订。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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