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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2024学年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实施细则(修订)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7:47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2024学年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工作领导

 长:周   武小钢

副组长:吉意斌  白晋华  张志伟

二、评审工作小组

 长:吉意斌  白晋华

 张梦弢 韩晓丽 杜淑辉 郭汉青 高瑞贺 张东宏

唐娇艳、研究生代表

三、评选名额与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18名,优秀研究生干部4名,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4名。

2、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学院分团委辅导员与各班班团择推荐;

2)优秀研究生名额依据各年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与学校下达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博硕士三年级9名,博硕士二年级9名;

3)各年级优秀研究生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见五),由评审工作小组评选确定。

评选原则与条件

1、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切实杜绝弄虚作假

3)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质量优先

2、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政治理论知识;

2)遵纪守法,尊师敬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踏实,勇于进取,课程成绩优秀;

4)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学术道德,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5)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应评选条件。

五、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

1)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在评审名额范围内,按获奖等级、排名先后依次直接评定。

2)发表有学术论文在国际、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竞赛中成绩优秀主持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和通过英语6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且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采取分项记分累积制由高到低评定。累计得分相同时,依次按论文、竞赛、项目、发明专利、六级成绩、学习成绩得分高低优先评定,其次考虑在国际、全国学术会议上进行大会交流报告、提交会议论文或摘要及其他研究生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等情况。

3)分项记分细则

a. 学术论文: 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并列第一只记第一位)发表的科研论文。T级计60分G1级计50分G2+级计40分G2级计30分,G3+级计20分,G3级计15分,G4级计10分,G5级计5分,增加G4级及论文可累计分,增加G5级论文,每篇增计1分。若只有论文且计分相同时,按发表论文级、影响因子发表时间评定(注:SCI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b、科技竞赛参加大学生创新三大赛事(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20分、10分(排名前三计分,得分依次逐级减半)。

c. 科研项目: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计15分

d. 国家发明专利: 获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至第五分别计15分、6分、4分、3分、2分。

e. 学习成绩: 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且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英语六级成绩为500分及以上计10分,低于500分者按500分计10分折合计分;二年级参评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按100计5分折合记分。即学习成绩得分 = 英语级成绩/50 + 学位课成绩/20。

f.中期考核结果优秀计3分,其余不计分。

4)用于参评上一年度优秀研究生的支撑材料不能用于本年度参评使用。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工作小组报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六.本细则202411月修订,由林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学院

                                2024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