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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林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1:45  作者:  点击:

为确保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博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https://grs.sxau.edu.cn/info/1032/4299.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位授予工作的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毕业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1.完善个人信息(3月24日之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注意: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特别是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3月25日-3月27日)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学院受理学位申请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 (3月28日-3月31日)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4.学科审核(院内专家评阅)(4月1日-4月7日)

学科组织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4月8日-4月14日)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首次查重申请”,点击“查重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安排检测。

(2)从4月8日开始,学院开展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篇论文复制比检测不超过2次。若第一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进行二次查重”,选择后系统将流转到相应的环节。若第一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直接流转到校外盲审环节。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15日-5月8日)

从4月15日开始,学院将通过外审平台开展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7.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5月15日-5月26日)

(1)从5月18日开始组织开展学位答辩工作。博士学位论文须全部安排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安排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进行。

(2)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校内外评阅专家意见、答辩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系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学科审核同意后,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备案,同时提交《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8.学位信息采集及材料提交(2025年6月1日前完成)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学位信息核对及材料提交工作。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2025年6月3日前完成)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二、毕业材料归档及提交清单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4)《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5)《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6)《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7)《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

(8)毕业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SCI检索报告、相关性说明(须导师签名)

(9)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PDF版和纸质版4本,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