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院2025年秋季学期博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https://grs.sxau.edu.cn/info/1032/4430.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检测、评阅、答辩、审议等学位授予工作的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通知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9月29日之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注意: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9月30日之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学院受理学位申请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 (10月9日-10月10日)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4.学科审核(院内专家评阅)(10月11日-10月15日)
学科组织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10月16日-10月18日)
从10月16日,学院开展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的,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进行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直接流转到校外盲审环节。
(注意: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篇论文不超过两次,答辩后最终定稿论文还将进行复制比抽检工作)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10月18日-11月20日)
从10月18日开始,学院将通过外审平台开展学位论文校外评阅。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第一次评审周期一般为25个自然日,复审周期为一般为10个自然日。评阅结果返回后,秘书将论文评阅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11月21日-11月25日)
博士学位论文须全部安排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安排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进行。从11月21日开始组织开展学位答辩工作。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8.学位信息采集及论文终稿提交(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学位信息核对及材料提交工作。
9.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2025年12月4日前完成)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校内外评阅、预答辩、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10.其他流程(2025年12月中下旬之前完成)
10.1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2025年12月8日前完成。
10.2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授予数据、整理学位申请材料: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
10.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25年12月中旬完成。
10.4学位证书颁发:2025年12月中下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