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通知
为保证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博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评阅、检测、答辩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1. 学位论文预答辩或校内专家评阅(4月10日-4月15日)
1.1博士学位论文须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申请填报系统相关模块,导师审核通过(4月10日之前完成),预答辩4月15日之前完成;
1.2硕士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内审论文,导师审核通过(4月10日之前完成);
1.3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阅(4月15日前完成)。
2.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4月15日-4月24日)
2.1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一次检测(4月23日前完成查重检测,从4月15日开始就可提交第一次查重申请,复制比<=20%以下通过,>30%以上不予通过,复制比20%-30%之间修改后可申请二次查重)。
2.2学位论文复制比第二次检测(4月24日完成二次查重,查重通过(复制比<=20%)直接送外审)。
(注意: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篇论文不超过两次,最终定稿论文复制比不超过20%才算合格,答辩后最终定稿论文还将进行复制比抽检工作。)
3. 学位论文校外评阅与答辩(4月24日-5月28日)
3.1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24日开始送审,5月15日前完成)。
3.2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5月19日-24日组织完成答辩,5月28日前完成论文的修改与定稿)。
林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