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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务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2022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21:20  作者:  点击: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2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和接收的原则,制定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2022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成立林学院2022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组):

长:周 武小钢

 员:吉意斌 白晋华 张志伟  胡振华  吕晋慧

二、宣传工作

通过班团会议、班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确保把《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林学院每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解读好本细则。

三、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教务办对学生英语成绩、必修课成绩及绩点进行审核,学院分团委对学生思想道德、在校表现情况进行评价。

3.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

4. 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推荐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推荐评选办法

1.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林学院的推免名额(普通指标8+学科倾斜3名),结合学院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专业人数情况及学科重点支持和倾斜精神,普通指标按专业分配如下:林学2名、园林1名、生态学1名、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1名、风景园林2名,另外1名普通指标从以上5个专业中择优推荐;3名学科倾斜指标面向林学、园林、生态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四个专业,学院根据最终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如指标有剩余,由学院统筹。

2.评选办法:

1)最终推荐人选的确定办法:根据候选人综合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2)综合评分办法:

综合得分=专业基础能力分×0.8+英语能力分×0.1+创新能力分×0.1

其中:专业基础能力以在读期间课程绩点为指标。

英语能力以425分以上的CET-4CET-6考试成绩为指标。

创新能力以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或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为指标。

上述三类能力分,均以百分制,最高一百分计。

3)计算办法

  1. 专业基础能力=(申请人绩点/本专业最高绩点)×100

  2. 英语能力分=(CET4成绩/710)×100

    =((CET6成绩+100)/710)×100

  3. 创新能力分以下列最高一项得分计,不累加。

    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 研究性论文:在读期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当年为三大核心收录)或SCISSCIE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与就读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一级期刊计100分(一级期刊的认定办法采用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一级学术论文认定的意见),二级期刊计50分;

    2. 专利:在读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专利,发明专利计10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50分;

    3. 获奖:参加国家六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国际专业学会主办)或国家级(国家级学会或专业教指委主办)专业竞赛并获奖的,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60分,三等奖及单项奖、优胜奖等计40分。如为团队获奖,则按照第一获奖人×1.0”其余参加人员×0.5”折算。

    4. 项目: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计100分,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计50分。

上述论文、专利、获奖及项目等,如已用于学分奖励,则不再计入创新能力分值的计算。

  1. 上述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第2位中。

  2. 若出现综合得分相等情况,以专业基础能力分英语能力分创新能力分的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相同条件下,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参加中组部、教育部或团中央组织的志愿活动者优先推荐。

如果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加强规范管理

推荐工作切实遵守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本细则由林学院推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19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