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校教务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核对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4)第17号]文件要求,根据《林学院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林学院2024年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
组 长:周 孝 武小钢
副组长:吉意斌 张志伟 白晋华
成 员:张梦弢 王升级 杨秀云 陈欣 赵旭红
二、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分流对象为2023级林学类在校本科生,转专业至林学大类的学生也须参与此次专业分流。目前休学的学生不参加此次专业分流。
2023级林学大类分流的专业包括林学、林学专业(森林康养方向),共155人。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具体专业班级设置及拟接收人数如下:
表 2023级专业分流后班级设置
大类名称 |
学生人数 |
分流专业 |
班级数 |
拟接收人数 |
林学类 |
125 |
林学 |
3 |
90 |
林学(森林康养方向) |
1 |
35 |
三、分流程序
1. 发布专业分流方案
2024年3月26日前,学院发布年度专业分流方案。
2. 分流动员
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各系主任在院团委辅导员的协助下,组织专业教师,面向2023级拟分流学生进行专业宣讲。
3. 填报志愿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学生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在自己所属大类范围内填报志愿。2023级林学类需填报2个不同志愿,不能不填写、少填写或重复填写志愿。
4. 分流录取
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9日,学院分流录取。
(1)各专业首先按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少于专业拟接收人数时,学生被该专业直接录取。
(2)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拟接收人数时,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各专业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和加权学分成绩分别排序。按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平均成绩也相同,则按加权学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至大类内其他专业。
(3)未填报任何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以及少填或重复填写同一志愿且未达到其所填专业录取标准的学生,均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5. 结果公示
2024年4月10日在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网页公示录取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其它说明
1.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加权学分成绩以截止年度专业分流工作起始日(校教务部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发布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成绩为准。
2. 按学院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若因休学未参加本次专业分流,须按复学后的分流实施方案进行分流。
3. 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理由(手写、亲笔签名),学院将认真核实处理,申诉电话0354-6285158(吉老师)。
4. 专业分流结果经公示、上报学校后,不得更改。
5. 本方案由林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山西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