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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1:18  作者:  点击:

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的教学过程,是提高和体现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山西农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等文件中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有关精神,切实有效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院在《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针对专业学科特点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1.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教务办负责全面组织管理。

1.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1.1.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副书记、各系系主任、教学秘书

1.1.2.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

(2) 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年度计划。

(3) 审核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4) 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5) 检查和督导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各环节的进度和质量。

(6) 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各专业答辩委员会评定不及格论文(设计)加以审查。

1.2. 教务办工作职责

(1) 汇总各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协调指导教师。

(2) 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拟定工作程序。

(3) 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 将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学术不端查重系统进行查重检测。

(5) 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果进行汇总归档。

1.3. 系工作职责

(1) 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组织教师编写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明确选题类型、论文结构、成果形式等内容。

(2) 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向师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学术道德和规范。

(3) 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

(4) 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 抽查学生的中期报告。

(6) 组织成立若干答辩小组。

(7) 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8)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4. 工作程序

各专业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参照“林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 选题

2.1. 选题类型及原则

毕业选题要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注重综合性,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科研课题,注意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2.2. 选题

为了提高选题质量,扩大选题来源于生产实际的占比,选题可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各专业可根据指导教师业务专长、科研项目需求等,在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确定的选题类型基础上,初步拟定大类选题,然后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主选择。各系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导教师的分配,也可2-3人组成导师组进行联合指导,但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第二步,通过毕业实习的实际锻炼,学生可根据参与生产实际的情况提出自主选题并对选题内容进行具体细化,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在明确选题后,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系主任召开教研会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是否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将确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名单报回院教务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3. 其他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阶段,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师生见面会,就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规章制度及相关环节要求进行说明和答疑。

3. 开题

3.1. 开题组织

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由各系自行组织,以公开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各系设开题小组,各小组由3-5名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设秘书1人。各系主任应把开题组分组情况报教务办。

各系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3.2. 开题程序

(1) 由组长宣布学生开题汇报答辩顺序;

(2) 学生以PPT汇报形式,对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 教师就学生所作陈述进行提问,并重点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是否合适和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 开题小组讨论后,组长当场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

3.3. 开题要求

(1) 学生撰写《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字数3000字以上。

(2) 开题报告必须由指导教师审核,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后,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意开题后,方可参加开题报告会。

(3) 开题结束后,学生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重新签署意见,开题小组组长签署系(教研室)意见。

(4) 秘书整理好开题记录,开题记录表及开题报告统一交教务办,由分管教学院长签署学院意见。

(5) 开题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由3名老师共同评定是否合格,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

4. 中期检查

4.1. 中期检查的组织

(1) 学生撰写《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及结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2) 学生必须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3) 各系组织教师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 各系将中期报告和中期检查记录表提交教务办存档。

4.2. 中期检查工作要点

(1) 检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2) 检查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 检查小组根据中期报告及检查情况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论文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4) 检查小组要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

5. 评阅与答辩要求

5.1.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任务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科相关专家根据“林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严肃、认真地评阅,并按要求给出相应的评分和综合评语。

若指导教师或评阅专家给出的总评分<60分或“论文(设计)格式”项目评分<6分,将不能提交答辩,要求学生限期修改合格后再申请重新评阅及答辩。

5.2. 答辩的组织

答辩工作由各专业组织的答辩小组主持进行。答辩小组一般由3人及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设组长1人,一般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1人,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情况。一个专业或班级分设几个答辩小组时,各答辩小组要提前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统一评价标准和尺度。

5.3. 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要求: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2) 提交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需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附件3),各系统一收齐电子版后交教务办进行检测。

5.4. 答辩程序

(1) 由组长宣布学生答辩顺序;

(2)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在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做5-10分钟PPT汇报,回答问题5分钟。

(3) 经答辩小组合议,组长当场宣布答辩是否通过。

(4) 答辩小组按“林学院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答辩成绩的评定,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准予学生毕业的建议,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给出答辩成绩。

(5) 答辩后,学生根据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等,答辩秘书负责材料归档。

5.5.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情况,结合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结构分”。结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和答辩评分组成,建议按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评分为4:3:3的比例评定论文(设计)最终总成绩分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并登录到综合教务系统。

5.6. 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的必修实践课,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在修业年限内可提出申请,重新修读。

6.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相材料归档要求

6.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教务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并上报教处。

6.2.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工作结束后,教务办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包括纸质版存档和电子版归档,要保证两种归档材料的一致性,保存期为三年。

6.3.毕业论文的终稿应按封面、内封、原创性声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设计图纸、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顺序装订。

6.4.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由指导教师保存;其他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本、图纸等成果由院部统一保存。

6.5.教务办应将每位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期进展自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收集汇总,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保存。

7. 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7.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7.2.外出攻读博士、出国访学或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长期不在岗的教师,不得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7.3.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

7.4.指导教师的职责

(1) 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 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和调查方案的选择;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对学生学术道德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

(3) 每周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并要求学生在《林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记录检查、指导的实际内容。

(4) 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外文资料的查阅、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审查学生的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和图纸质量等。

(5) 指导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正确撰写论文(设计),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评阅论文(设计)并写出综合评语。

(6)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8. 对学生的要求

8.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8.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生应每周与指导教师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指导教师要做好记录并由学生签字,对于不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或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次数少于7次的,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8.3.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要求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若发现抄袭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答辩资格。

8.4.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8.5.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学院(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